更新时间:2022.04.17
合同终止,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而且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允许合同解除的条件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 3、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4、一方明示违约; 5、其他法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 1、双方之间有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约定或法定终止原因; 三、终止权人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原因。终止合
合同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都使合同消灭。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附解除条件,是行为人以意思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所加的限制性附款;合同的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不仅基于
解除合同的条件,分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两种,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为: 1、因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双方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一方或者是第三人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时候,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行使法定的解除权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
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有: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