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管辖地通常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情况下,不满意仲裁结果的,该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
确定劳动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即劳动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的,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谁先立
管辖不动产纠纷的范围一般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规定,有些案件属于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就是专属管辖的一种,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部分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不动产纠纷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明确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范围限定为部分物权纠纷,即“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
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是已经登记的,那么就以不动产登记时所在的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没有登记的,那么就以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统一按照不动产纠纷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
劳务合同的纠纷管辖适用一般管辖,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又因为属于合同纠纷,所以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