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恋爱时共同购买的期房,分手时有两种分割方式: 1、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期房未办理产权登记,实践中认定为按份共有,会对预售合同的权利进行分割,结合对房屋的出资、贡献大小和使用情况进行分割。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后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恋爱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以双方名义登记,双方占有份额的性质明确为共同所有。 双方应当认定房屋共有,各方占有房屋50%的权益,双方一人一半。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有,双方没有家庭关系,没有共同共有的基本关系,视为按份共有;双方未约定占有份额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后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恋爱期间的购房分手财产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1、恋爱期间双方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此时共同购房的,按照共有关系处理; 2、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割。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
恋爱时共同购买的期房,分手时有两种分割方式: 1、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期房未办理产权登记,实践中认定为按份共有,预售合同的权利将分割,房屋的出资、贡献和使用将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出
在恋爱或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并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约定将房屋认定为共同共有或是按份共有。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是共同共有,则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为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 双方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房登记
恋爱期间购房,分手房产按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达不成协议,而共有的不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如果恋爱双方没有约定该房产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分割;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平均分割。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分割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房屋被认定赠与。如果情侣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另一方要主张房产为出资方赠与的关键就是证明出资方有证明的意思表示。 2、房屋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一,如果情侣双方将房屋登记
1、恋爱期间以共同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于双方名下,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应当认定双方对房屋共同共有; 2、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物业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且双方不具有家庭关系,应视为按份共有; 3、恋爱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后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
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分手后按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即房屋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按份共有该房屋,所以应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房屋分割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