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如果在培训期内,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费用的话,虽然可能在此期间并没有签订培训协议,但是如果劳动者违反当初的约定的话,也应该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国家却是有所限制的。
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
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是需要赔偿。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培训费的赔偿事宜;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培训费赔偿方面的约定,员工也应当赔偿一定的培训费。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的,就应当提供该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如果职工没有违反服务期约定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在培训前未签订其他时间条款的协议,就可以不赔偿培训费;但有接受培训必须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几年内不准予离职的话,则需要赔偿培训费。
“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
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
公司过错方,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付培训费。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在培训前未签订其他时间条款的协议,就可以不赔偿培训费;但有接受培训必须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几年内不准予离职的话,则需要赔偿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