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地履行,主合同以及补充协议都是有效的。主合同还没有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有一定的时间差,主合同成
主合同无效,那么原则上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都是无效的。因为补充协议,始终都只是主合同的延伸 ,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已。只有两种情况下,补充协议有效。 一种是无效合同终止后,双方重新达成的关于合同善后的协议是有效的。另一种是双方达成的关于纠纷
补充协议无效主合同有效。补充协议应当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已经存在的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独立存在。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来在合同法中并没有“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的专用术语,但因为在现实合同管理实践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种补充合同的现象,为了区别于补充合同的称呼,所以,我们将双
补充协议协议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补充协议从合同的性质上讲是从合同,从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仍应当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
主合同无效,那么原则上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都是无效的。因为补充协议,始终都只是主合同的延伸,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已。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6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是自始无效的,那么理所当然的,相应的补充协议一般也就
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补充,要是在主合同中的一些约定不明确的话,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再次签订补充合同,一般来说主合同无效的话,补充合同还是会有效的,但是前提是补充合同的内容是可以独立履行,要是补充合同不能够独立履行的话,主合同无效的时候补充
一般是无效的,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补充协议可以说是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但有些时候其实也是存在单独的补充协议,从这一点上来看,一般要是认定主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不过要是,
主合同无效了如果不影响补充协议效力的还生效。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效力优先于主合同。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均无效的,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补充协议无效不会影响主合同。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具有独立性。主合同在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与补充协议的效力无关。
补充协议是否有效要看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如补充协议是以原合同的履行为基础,则补充协议无效;如补充协议是约定主合同解除或无效后的相关违约责任等的承担,则补充协议应继续有效。当然,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补充协议无效一般不能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补充,与主合同内容具有同样的效力,补充协议的,当事人按照主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