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相关的案由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除此之外,如招投标纠纷属建设施工纠纷的其中一项诉请,还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举证。举证质证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具体举证如下:1、提出主张一方应当举证证实自己的主张;2、提出诉讼方应当举证证实自己属于适格主体;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当提供建筑工程合同;4、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举证,主要围绕争议的
关于建设供车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首先,应当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的主体范围; 2、其次,应当确认工程施工合同后是否有效; 3、最后,请求人民法院对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进行保护。
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分为:和解、调解、总裁、诉讼四种方式。和解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进行和解;调解是由第三方进行说服以此来进行和解;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就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交由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处理;诉讼是没有达成仲裁,当事人任何一方
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居中调解,或根据仲裁约定、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仍然无法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