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单方欠的款另一方一般不要共同归还。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个人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家庭生产经营等方面,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要共同归还。
具体分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同居后分手对方欠的债要求另一半还,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 如果同居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同居双方约定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不属于同居双方债务。如果不能证明为个人债
可以依法主张探视权,具体方式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确认。
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主动要求偿还,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一般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才需要有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第四十一条规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以下五种情况具体而定,分别是: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所借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对方承认或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