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股权是可以质押给个人的。办理股权质押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信息,主债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设立登记。因为质押不影响股权的所有权,但是出质人也不得转让股权。
股权被质押了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我国法律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东办理股权转让应当符合规定,转让所得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股权质押是否可以顺位质押,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做二次质押的。股权质押后,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不得二次质押,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以。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提前偿还债务后可以进行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股权质押可以顺位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的,但抵押是可以进行顺位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不能再次质押,只能质押一次。股票质押手续是申请人携带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质权合同等资料进行质权的设立登记。股权质押期间若是没有质权人的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股权。
民法典规定进行质押的股权质权人不可以处置,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随意使用质押物的,造成了损害的话,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股权质押质权人就是债权人,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权的范围,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有权利处分的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