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 二、有从事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设备。 四、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开工、竣工工期和中间交付工程开工、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和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和预算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工程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工程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合同中的“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当事人通过建立合同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一般合同的标的主要有三类:财产(包括实物和智力成果)、劳务、工作成果。
工程项目承包的招标条件是: 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 2、对于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按规定履行并经批准; 3、具有相应资金或已落实资金来源; 4、具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需要包含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
承包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对承包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
矿山工程承包合同的格式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针对承包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作出具体约定; 3、最后由双签字盖章、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