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质量保证协议必须条款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以及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另根据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要求有: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当写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期限、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等,一般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时签订。
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伤调查取证主要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时间、地点;其他。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结算采取何
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六种情况: 1、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2、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起诉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
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人身保护措施有两种。一、可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予以保护;二、可以向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其包含:申请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申请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
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如下: 1、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为防治噪声,施工人员生区、大型施工场地以及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碎石场的选址时,应尽可能远离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 2、空气污染的防止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