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起诉离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要根据情况确定管辖地: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男方服刑,女方要求离婚的,只要去女方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如果外出打工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是一个地方,可以去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去服刑监狱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除了对服刑人提出离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人提出诉讼,
女方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一方服刑的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若被告属于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宣告失踪的人员,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男方下落不明也是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起诉的. 一审6个月以内. 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离婚诉讼首先要让律师固定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据,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
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有特殊情况,可能由被告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原告经常居住地进行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
1、起诉: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3、审理程序:军人离婚案件
1、男方现役军人起诉离婚的法院: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非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女方没有婚姻过错的,男方不可以要求赔偿。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情形,则男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了毁损。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
女方是国内人士,男方是香港人士,事实上无论在大陆结婚,还是在香港结婚,对双方的保障其实是一样的。因为,大陆和香港都互相承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香港的合法婚姻,在大陆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样,大陆的合法婚姻在香港,也受到香港法律的保护。 当然,
男方是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女方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明因为对方的军人工作不能够长期照顾子女。同时,向对方说明自己一方更能够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其次,如果对方拒绝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