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以由社会中介机构产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在人事和财务上有话语权。 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一般公司也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这是股份制公司的特点,在人事和财务上的话语权。根据《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企业经营较为困难,有些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已决定解散公司或申请破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清算有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是如何进行清算的,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方法是什
1,我想问下如果其他3人的股份加起来超过大股东所持股份,那是不是说这3人可以否决大股东的提议 不可一概而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些事项需经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即可;有些事项须经所持表决权2/3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的清算组由组成,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
有限公司又可以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它一般是根据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设立的,股东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按照股份比例享受对应的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公司目前是我国企业实行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清算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