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离婚诉讼不一定需要财产保全,但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被另一方发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院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中财产保全不一定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保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
诉前不是必须要做财产保全的,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要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财产保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
离婚诉讼不是必须分割财产的。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只有当事人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时,人民法院受理其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并且财产分割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结合实际情况等因素等。
离婚诉讼请求时不是一定要写财产,离婚诉讼请求是随当事人自己的自愿,可以不写财产;如果离婚后,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夫妻协商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起诉离婚必须要分割财产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了财产分割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财产纠纷。如果当事人未提出财产分割主张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全措施依法解除的情形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实施保全措施错误、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等,诉前保全的法定解除情形还包括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情形。 法律并未规定“30日内依
诉前财产保全在30日内必须起诉。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上的损失。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后,申
并不是诉前必须做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遵循自愿原则。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
财产保全不一定要交保证金。诉中财产保全不必须交保证金,但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不限于保证金一种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的,要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