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赠扶养协议的失效情形有: 1、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造成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因处分自己财产而失效; 6、对不属于自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有: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内容的,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遗赠权,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的,应当偿还
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效力表现如下: 1、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 2、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 3、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 4、如果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应当亲自向遗赠人或者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扶养人是
1、必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才能成立 2、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 4、协议从成立之日起就开始生效 5、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
申请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需具备下列条件:遗赠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扶养人有扶养能力,有对遗赠人日常生活照料的能力;同时,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申请了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主要是指遗赠人和其扶养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遗赠扶养协议无效造成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造成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造成的失败;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故障;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失败; 6、对不属于
《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可以按照遗嘱来分配财产,若是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 1、遗赠扶养协议无效造成的失效; 2、违反遗嘱人真实意愿造成的失效; 3、多份遗嘱内容冲突造成的失效;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罚造成的失效; 5、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罚造成的失效; 6、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下列情况可以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内容的。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
下列情况可以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内容的。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