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国有单独投资,依法按照公司组织形式设立的企业法人。我国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
分红股:是指股东可以在不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份,俗称干股。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赠股协议可以撤销、无效、终止的,分红股股东自然会失去股东资格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的一人公司。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若是有能独立核算能力的,可以单独报税。若是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可以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受聘的上
1.什么是集团企业独资,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 2.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有限公司又可以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它一般是根据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设立的,股东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按照股份比例享受对应的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公司目前是我国企业实行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的是其出资人只有一个,所以在法律责任的分担和权利享有上面也会存在一些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有以下几个。1、投资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也只有一人(法人或者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