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由于“结婚三金”一般较为贵重,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离婚时是否要返还,应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彩礼的处理原则,结合“三金”附条件赠与的属性,综合考
婚姻存续期间只有一个月,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的,则可以退还彩礼。法律规定,结婚后退还彩礼的条件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确未共同生活、一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结婚一个月离婚的,可以退
夫妻结婚不到半年离婚的,礼金一般是归女方所有,男方不得要回。但是如果夫妻领取了结婚证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可以在离婚后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女方退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
结婚两年女方提出离婚聘礼是否需要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女方没有与男方登记结婚,或者是双方登记了结婚而未共同的生活在一直,再者就是男方因给予彩礼而导致生活比较困难的,这样就可以要求退还。
刚结婚就离婚聘金是否可以全部退还需要看实际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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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离婚时,男方给女方买的三金一般不需要退还给男方。 2、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双方在结婚登记后受赠的财产,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一般情况下是要退的。 1、结婚一个月离婚,如果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彩礼应当退还。 2、主张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一方负有举证的责任。 3、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目前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是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中有一方还没有达到结婚年龄都不能领取结婚证,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受理。即使是通过一些手段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在男女双方至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