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是部分归各自所有。因此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在婚内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该房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夫妻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如果一方在婚后
婚前一方按揭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使用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一般房屋认定为是登记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由登记方补偿给另外一方。如果使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来进行还贷,那么就并不
首先,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其次,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或者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属于夫
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房产; 2、一方婚前购房的房屋,婚后一方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的名字,房屋成为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加名字,即意味着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予另一方。如果离婚
结婚后一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看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相关约定等情况。首先,从购房所用财产性质来看:如果一方买房所用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同时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
离婚时,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处理。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比如,将自己婚前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全款买房依然登记自己名下。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婚后的收入、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不论
男方父母购买婚房的出资,原则上应当视为其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即应当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男方的父母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应当视为是男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时,如果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和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如果房产所有人同意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应当被认定
结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贷款购买的房屋,那么如果双方对于婚后财产没有进行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登记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或者是一方的父母在婚前购买赠与给自己孩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是不进行财产分割的。除非是房子的所有人有意愿将房子在离婚时分割给另一方的。但如果是婚前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