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超过申请认定工伤时限,劳动者可以同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来获得救济。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遭遇事故受到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
工伤认定时间超出一年的,原则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不会在受理申请。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因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而不予受理的,企业应当承担由此而给职工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十天还没有申请的,可以职工自己或者是亲属在一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无正当理由仍然超时的,不得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人身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经过以后,虽然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一般由劳动者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错过工伤认定时间的是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工伤认定的时间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最长一年内提出,如果在此一年内没有提出,劳动部门是不受理的。
过了工伤认定时间的,虽然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则由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首先,非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超过该期限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1年期限内。
非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