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可以对口头合同进行担保。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虽然采用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在个别情况下有效,但会使得发生合同纠纷时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举证困难,法院也难以进行取证、查明事实情况,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也很难进行认定。
口头担保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 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
口头的担保合同可以有效。一般担保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担保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也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
没有。因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此种书面形式,可以体现为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也可以是单独的担保合同。因此,当事人口头担保是不具有法定形式,不具有担保合同效力。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
口头担保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
口头担保有法律效力,但是只有在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一集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的情况下。
口头担保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
口头担保有法律效力,但是只有在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以及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的情况下。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口头保证可以视为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 2、是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