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施工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有: 1、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承包人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中可能出现下列违约情形: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
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
1、买受人一般违约,出卖人仅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使合同继续履行 实践中,很多房屋买卖出卖人和中介人员不能区分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误认为买受人出现了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便可解除合同。而实际上,如
合同违约终止的情形,除了合同履行完毕、债权债务混同、依法提存之外,大家应该更关心的是的情形。除了双方自行约定的情况之外,还有几种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况,94条规定了几种: 1、一方明确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因施工中断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只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把自己承包的一些工作交给其他人来完成。 承包人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都转包给其他人,同时,承包人也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进行肢解之后,采用分包的方式,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要
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1、合同的解除;2、合同完成履行;3、合同一方免除对方的债务;4、合同一方行使抵销权;5、合同一方将标的物提存;6、合同的权利义务同归其中一人;7、其他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合同的解除,具体来说包括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