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在我国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 1、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对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过程中,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对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过程中,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的设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若是公司未设立,此时所有发起人应当对所欠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经历公司从未设立到已设立过程的人可以认定为发起人。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如下:1.费用承担责任。发起人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股款返还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由于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在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未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的设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是: (1)签订发起人协议; (2)办理各项申报审批手续; (3)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规定要求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意见书等工作; (4)认购股份并缴纳股款; (5)制定公司设立申请报告;等等。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人数的要求是: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需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当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的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