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规定的是,如果公司企业因为性质,生产特点有些特殊,就是不能像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那样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批准通过后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制度。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一致决定解除的;劳动者具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状况,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刑事责任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等情形。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理解: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法律解释: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以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是该约定必须合法合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内容解释是: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作为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解释的内容是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护。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下列内容: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法定的工作或休息办法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劳动法第39条规定内容: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下办法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