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1、若为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登记,若为募集设立的需要签署招股协议书以及代收股款协议书; 2、向有关工商部门登记公司的相关情况; 3、制定公司章程,选举或派任董事; 4、制定公司运营制度。
公司分立的程序是: 1、董事会制定公司分立的方案; 2、提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 3、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1、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并同时草拟有关的协议。分立方案涉及的内容包括分立的原因与目的、分立后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安排,尤其是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的问题。 2、公司股东会通过分立方案。公司董事会拟定方案后,必须经
股份公司设立程序。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文件;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公司设立流程主要包括: 1、核名:到工商局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开立公司账户。 3、存注册资金。 4、办理验资报告。 5、交工商设立资料。 6、申请并领取营业执照。 7、刻制公司刻章。 8、办组
1、法人同意:成立分公司需要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并且签署同意书,这份同意书以后做工商登记时会用到。 2、公司章程:成立分公司不仅要法定代表人同意,还要开立股东大会,获得股东的同意,并且修改公司章程,将此项列入其中,留待工商备查。 3、
一、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总公司章程;总公司股东会决议;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设立分公司的流程跟新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1、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携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刻章。有些地区的工商局提
要设立分公司,首先要准备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文件除了身份证明,均需加盖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发起人发起并签定设立协议。 二、订立公司章程。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办理公司设立前置审批。 五、出资验资。 六、申请设立登记。成立公司需要批准的,应在批准后90日内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设立程序如下: 一、编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二、到工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三、提供办理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材料,办理企业登记。 四、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