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公司未成立签订的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依法设立后,合同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未设立的,由发起人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从民事角度,只要该协议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即为有效涉及公司股份,就必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私下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只要是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合同就是有效的。隐名股东若是想显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
分公司依法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包括对外订立合同,但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由分公司自行承担责任,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法人担责。
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如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且不违反公司章程,一般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股东对外签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分公司签署合同也是有效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签订合同,其具有签订合同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后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以股东会决议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来说都是有效的。因为通过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就已经代表了这是公司法人的意志,通常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若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则即便是以股东决议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也会无效。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下列两种情况下股东能够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 1.获得公司的代理委托授权。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股东属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公司与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合同不属于抽逃出资。公司回收股权的法定情形有,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