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向外界提供担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超出这个范围的担保则是无效的。因为,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如果贷款合同不成立,则担保合同就不具备效力。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贷款合同就是指主合同,所以贷款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就是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的,担保合同自然也不成立。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2、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
质押合同的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
担保合同未生效,也不意味着有过错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就算双方没有成功订立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的,也不会影响合同中有
担保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承担的责任在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时,如果签订的是一般保证担保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种特殊情况除外; 2、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
技术许可合同的合同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作出判断。首先,技术许可合同作为典型合同的一种,要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第一,技术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技术许可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以及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