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后果:责令其退还,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以及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是以不正当的手段侵占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具有主观恶意,必须依法严处。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的意思是县社保局指导各乡人社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存认证。各乡人社中心对本乡的生存认证工作负总责,负责宣传部署各村委会、社区做好属地范围内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并做好指纹的采集和信息系统内生存认证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的意思是县社保局指导各乡人社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存认证。各乡人社中心对本乡的生存认证工作负总责,负责宣传部署各村委会、社区做好属地范围内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并做好指纹的采集和信息系统内生存认证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的意思是县社保局指导各乡人社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存认证。各乡人社中心对本乡的生存认证工作负总责,负责宣传部署各村委会、社区做好属地范围内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并做好指纹的采集和信息系统内生存认证确认。
工伤待遇申报,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申请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还需要提供: 5、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6、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是瞒报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是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准的,之所以有差额本身也是公司在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