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办理后,
一房多卖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 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多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多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其他未作过
遇到一房两卖,属于有效合同的第一买受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第一买受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一房多卖”的,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买方,那由该买方获得房屋,卖家对其他买家承担违约责任。没交付就看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即没交付也没付款的就看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
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其一,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先起诉开发商及第三人,请求确认开发商与第三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其买卖合同; 其二,购房的目的若不能实现,可将
买房时要注意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注意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过户。遇到一房多卖有效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
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判断房屋所有权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已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2、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多个买受人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未办理预告登
“一房多卖”是指一套房子出卖给两个以上的购房人的行为,一房多卖赔偿有以下方式: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
一房多卖的处理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买房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注意出卖人是否是房屋的产权人; 注意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有共有人的,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 注意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 遇到一房多卖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买房遇到一房二卖,可以向住建部门反映情况,由住建部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出卖人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小产权房常见的有二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第二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此类房产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
对于该类房屋,如果出让者拥有独立的产权证,其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不应受该单位规定的影响,因为,单位基于职工福利的考虑,规定福利房职工在5年内不得转让,但该规定仅在单位与职工(出让者)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买受人不应具有约束力。 对于福利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