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 (2)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
股东未能实际出资应承担责任如下: 1、对公司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应该承担违约的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应该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要承担责任的。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且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与未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未到出资期限股东原则上没有出资义务,但是当公司解散时,未到期也应当缴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20年后是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的。
股东未出资对公司应当承担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于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发起人未缴纳足额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应当根据发起协议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协议属于合同,未出资属于违约,需要承担下列责任:1、继续履行,如果不存在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比如不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况,则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违约责任;2、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未出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在继续履行的前提下,需要采取
法律明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法律只赋予了合伙人追究未出资合伙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合伙企业在此并无法定诉权。
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 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