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以下这些: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
(1)不违反接受国的法律和法规。婚姻领事登记不接受的基本原则是背道而驰的法律和法规。 (2)当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中国公民海外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办理结婚登记时,应着眼于是否接受国的法律和法规承认领事婚姻。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以下这些: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涉外婚姻登记需交的材料: (一)内地居民的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其他材料。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涉外婚姻离婚应提供的证件包括: 1、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然后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当事人诉讼离婚的,需要一方的身份证、结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
认证流程:该国国际公证人公证,外交部认证,大使馆认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证件: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
涉外婚姻办理需要如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户口本; 3、外国居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4、涉外婚姻办理需要的其他证件。
1、(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