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诉讼离婚被告拒不领取传票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或者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拘传。但是不论是缺席判决还是拘传,都不会影响法院的离婚判决。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依旧会判决夫妻离婚。
被告不接传票的情况下,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继而可以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因此,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法院立案后会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目前法院的做法是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
离婚诉讼中,若是被告拒不领取传票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被告缺席离婚。法院立案后,先传唤被告,再通知原告。法院的惯例是先打电话通知被告。电话通知不到的采取直接送达、保留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的等方式,如果被告仍然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的,法院仍然可以按照
起诉离婚对方逃避无法送传票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法院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它人到场;说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离婚诉讼中被告拒不领取传票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起诉离婚传票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法院可以先行电话通知,通知不到的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均不能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的,其送达人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法院传票,将其法院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等,如果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