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对于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夫妻双方是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补发结婚证以后才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对于其中一方不配合的情形,其另一方是可以携带相关
分情况处理,若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结婚,但没有结婚证,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只需要补办结婚证,则婚姻关系从事实婚姻存续。若在这之后结婚,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起诉离婚的问题。 若是结
没有结婚证,但是夫妻二人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当事人可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之后再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不属于事实婚姻,也没有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
没有结婚证,如是属于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则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者可以去相关部门开具结婚证明,补领结婚证或者开具结婚证明后,即可以凭此证据提起诉讼,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如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的,则没有形成婚姻关系,不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起诉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需要携带起诉书、户口本等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 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 2、1994
没有结婚证一般不能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的,双方属于事实婚姻,那是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 如果同居生活开始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院会建议先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起诉离婚。 如果不补办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 第二种,办理
如果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的情况时,只要还有其他的材料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的。具体可分为以下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双方,是可以按解除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第二种的话就是办理过结
如果是结婚证丢了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要分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