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遗嘱与遗嘱之间,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果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对外,遗
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不能作为自书遗嘱,自己打印出来签字的遗嘱也是无效遗嘱。 写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例如以“遗嘱”为标题; 2、立遗嘱人身份,遗嘱的首部必须写清楚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无论是哪一种遗嘱,都必须在立遗嘱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订立。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要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
立遗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时没有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该遗嘱属于无效遗嘱;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但该遗嘱的效力不会受到影响; 2、所立的遗嘱必须是遗
抚恤金并不属于法定的遗产范围,因此不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抚恤金。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抚恤金的性质。具体来说,抚恤金是指,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体现了相关单位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的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嘱有效条件 首先,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死者生前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
房子立了遗嘱后应当按照遗嘱上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但遗嘱必须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无效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则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遗赠协议如果是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就算协议在遗嘱订立之前就已经签订了,其仍然具有优先的效力。但是如果遗赠协议并不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而是一般的遗赠协议的话,就要看协议以及遗嘱的具体签订时间。如果协议是在遗嘱订立之后才签订的,二者发生冲突的话,就
遗嘱不一定要公证。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其他遗嘱。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好申请表。这里所说的“公证机构”,既可以是立遗嘱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以是其经常居住地的公证
遗嘱的有效条件要根据遗嘱的形式进行判断,不同形式的遗嘱有效条件各不相同。 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的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其他遗嘱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