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2、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3、保管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无需采用特定形式订立。
合同的保全措施包括以下两种: 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
合同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保证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赔偿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基于担保债权的主合同,例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开始的; 2、保证合同的补充性,这意味着债权
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如果是第三人进行保证,则还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取的形式包括:主从合同的形式;主从条款的形式;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法律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签订保管合同文本,有以下条款: 1、保管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址; 2、保管物品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3、保管注意事项; 4、保管场所、费用和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确定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
订和定在合同以下不同: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该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才能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 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