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是指经营者能够根据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来参与特定的市场交易活动,设立、变更和终止特定的法律关系; 2.平等原则。是指任何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的法律地位; 3.平等公平原则。一般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应当
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区别是:手段的合法性。正当竞争是指以善意、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良性竞争,是合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违法或者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是违法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包括的具体行为如下: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包括的具体行为如下: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显著的特征,是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即调整发生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
不正当行为是违反公正、诚信等商业道德的行为,他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主要有以下特征: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
1、法律性质不同 反垄断法是经济行政法的一种,属于公法范畴;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属于私法范畴。 2、立法目的不同 反垄断法调整的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合法竞争的自由性,鼓促进经营者积
反不正当竞争立案,报案人应当收集相关资料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
反不正当竞争立案,报案人应当收集相关资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等;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