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5
有限责任公司的五大设立条件是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以及公司住所等。
一个人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流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所需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 2、制定招股说明书。 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 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
政府一般不能出资成立公司经营。根据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
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
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是不合法的。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
公司设立后只要经法定程序就可以去做注销,现行法律未对具体时间作出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的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分公司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分公司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外; 3、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
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有: 1,名称审批; 2、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需携带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3、分公司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刻章、有的地区工商局提供免费刻章,领取营业执照时可以一起领取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