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等情况;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的内容大概分一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是否对离婚达成共识; 2、婚生子女由谁抚养达成合意; 3、夫妻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 4、夫妻的债权债务达成合意; 5、其他。
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领取离婚证。
夫妻两地分居想要办理协议离婚,有以下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协商不成,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夫妻离婚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离婚时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和子女抚养权。协议离婚时约定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或者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当由原夫妻共同承担。共同债务是不可分割的,未经债权人
夫妻进行协议离婚的方式是:首先,夫妻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协商一致;然后,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需要载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后,夫妻双方携带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
夫妻离婚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对于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存在变更更改的问题,直接重新写一份就行了,因为还没生效,对于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双方对变更的问题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即可,如果一年内发现对方有欺诈胁迫隐瞒财产等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变更这个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