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追认而有效。而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因不符合法律强制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行为。无效行为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
无权代理合同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就是有效的,拒绝被追认,就是无效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在通常情况下,无代理权人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一切法律后果应当由行为人承担。无代理权能否转变为有代理权,关键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在有的时候,无代理权人签订的合同不一定对被代理人无利,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对被代理人就产生法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 1、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2、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则合同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实施
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的,合同有效。被追认之后,合同从效力待定转为有效合同。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代理人与第三人成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具有约束力。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对被代理人发
无权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合同有效。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合同效力待定: 1,被代理人不追认,合同无效,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有效,经过权利人追认的合同就是有效的,没有被追认的就无效。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追认而有效。而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因不符合法律强制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行为。无效行为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
无权代理合同经追认是有效合同。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
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的合同符合法定其他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合同因其缺乏代理权,存在主体上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