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若被代理人追认或者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合同成立有效。但若被代理人未追认或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因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此类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其并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有效、抑或无效并不确定,而要待权利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追认权加以确定,若权利人追认则为有效,不追认则为无效。
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待权利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追认权加以确定,若权利人追认则为有效,不追认则为无效。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的合同效力是: (一)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 (二)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三)如果属于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
1.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2.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被代理人向无权代理人与合同相对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或在被催告的一个月之内不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 被代理人追认的,效力待定的合同转化为自始有效的合同。
以下属于无权代理合同: (1)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是否可以生效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如果被代理人追认或者以行为表示追认的,则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明确拒绝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或者经过相对人催告之后,三十日内不做表示,视为拒绝追认。那么
无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没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无权代理是广义上的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等情形。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在不违反其他强制性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合法有效。追认包括被代理
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在被追认前撤销该合同,并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