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丢了,劳动者可以与原单位申请补发;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询问解决办法。单位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约的证明。
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违法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支付赔偿金。因此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遗失了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书面申请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拒绝补办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申请仲裁,裁决书可以作为证明使用。
劳动局能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是一般是到原用人单位进行补办的。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服务窗口去申请补办。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 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意见一致后,就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终止证明至少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档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