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离婚不一定是在民政局办理。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那么二人应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是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则可由一方当事人直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以离婚手续不是只能在民政局办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包括:夫妻双方亲自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民政局离婚的手续是: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
在外省民政局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
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2、办理条件: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
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手续的。我国法律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的离婚判决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有同等效力。故可判断,已经判决离婚的,无需再申请离婚登记。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原则上在三十日至六十日内。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了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同离婚证在夫妻关系解除上有相同的证明效果。
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时,应当持下
在外地的民政局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我国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国共享,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