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期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但是留置委托物需要满足已合法占有委托物;委托人没有理由的拒绝支付报酬;委托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过不得留置的条款的条
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期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
委托人不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并有权就该委托物优先受偿,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受托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继续支付、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另外如果委托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但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承担。
委托人不支付报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纪律处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有权要求全部报酬; 2、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而提前终止委托合同,纪律处理人可以要求全部报酬;
委托人不支付报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纪律处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有权要求全部报酬; 2、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而提前终止委托合同,纪律处理人可以要求全部报酬;
处理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办法有:受托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支付,委托人逾期不付的,受托人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的报酬支付义务,是指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也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处理。
委托人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委托人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