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
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行政仲裁,属于民事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要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有: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要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纠纷可以仲裁,但不是必须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因此,除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外,劳动纠纷的解决不是必须要仲裁,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调解以及协商解决。
当事人如果是对工伤认定的结果有争议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因为工伤认定的结果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但是如果对于工伤认定之后的工伤医疗费用等有争议的,则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法院受理的情况如下: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仲裁委不受理的劳动争议如下: 1、不具有主体资格; 2、与申请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1、好好准备相关法律文书,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劳动仲裁委会受理的; 2、万一不受理,你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起诉该用人单位。 3、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你举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是劳动仲裁的基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