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一)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
合伙合同与合伙协议的区别在于: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2、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3、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
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有效。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效力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不会随合同解除而失效。解除合同关系后仍留有纠纷的,可依据该条款约定申请仲裁。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是指仲裁条款作为主合同的一个条款,尽管其依附于主合同,但其仍然可以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分离,独立于它所依附的主合同而存在。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撤销而无效,也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受到影响。当主合同发生无效、终止、变更
合同解除仲裁协议有效。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消灭,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条款仍然有效,仲裁协议属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终止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根据《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
合同无效仲裁协议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无效仲裁协议有效。
合同终止不影响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协议的才能够申请仲裁。
有限合伙协议载明了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及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事项。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
合伙协议是全体合伙人依照法律规定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订立合伙协议,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一)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