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产权人一般不能赶走永久居住权人。房屋产权人能不能强行赶走居住权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决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如果居住权在有效期限内的,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不能的,居住权人享有相应权利。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产权人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如果设定了居住权且已经登记的情形下,产权人不能赶不走居住权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
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产权人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没签合同,但有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支付租金,就会产生租赁关系。房屋租期未到,没有合同,就没有办法说明房东的房子,只租给一个人。没有租赁合同,租户的权益现在受损,是比较难得到维权的。下次租房子的时候,双方都签订一些书面的东西,起码以后有事,都可
没签合同,但有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支付租金,就会产生租赁关系。房屋租期未到,没有合同,就没有办法说明房东的房子,只租给一个人。没有租赁合同,租户的权益现在受损,是比较难得到维权的。下次租房子的时候,双方都签订一些书面的东西,起码以后有事,都可
父母有权赶走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所以当子女成年时,由于父母可以不再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所以父母有权赶走成年子女,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