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能交易,无房产证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3、依
村镇房屋所有权合法。村镇房屋所有权应从宅基地的申请取得及房屋建造两方面综合分析认定,房屋所有权人须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包含在册人口)、是房屋的建造者。村镇房屋有相应的房产证,由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
房屋不能仅凭买卖合同认定所有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质权人不取得质押物的所有权,仅具有质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物折价就变卖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原则上不可以转让股权。因为质押不影响股权的所有权,但是出质人也不得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将股权转让,但是转让款需要优先清偿债务。
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权利应当包括不得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不得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而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等。
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丧失所有权的时间是:征收决定书生效之时。房屋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经人民政府征收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质权人不取得质押物的所有权,仅享有质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
房屋的管理权不是所有权,实际上,在房屋的权限中是有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没的管理权一说,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房屋交易中经常见到的两种权利状态。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质权不是取得所有权,质权只是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质押财产的占有向债权人进行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候,债权人对质押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