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权利是: 1、隐名股东享有分红权、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等权利; 2、显名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依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
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个人之间约定,由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由挂名股东登记为股东,实际的权利义务由隐名股东享有,风险与利益均归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要成为显名股东的做法: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然后,再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隐名股东才可以成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具有法律依据。公司法的司法解释 (三)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的纠纷处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股权代持,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依法成立的隐名股份协议有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可以订立隐名股份协议,该协议具备下列条件的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在未被撤销的情况下有效。股东大会决议法定无效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缺陷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股东大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机关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正式
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如果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者属于无权代理,不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则是无效的。如果仅是伪造签名的,构成表见代理的,则仍然有效。
隐名股份协议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可以订立隐名股份协议,该协议具备下列条件的有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隐名股东由于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权权登记,是不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权利的。能对外代表公司的只有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显名股东等。
隐名股东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当然有权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依法转让股权。只要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确认股东身份及份额的文件有效,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明知其系隐名股东,且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均未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则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借名买房协议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效。依法成立的借名买房协议自成立时生效,但由于其实际出资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实际出资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