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质量保证期限可由合同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内独立商定,只是规定商定的保证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和保修期不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量保证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但最长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依据和性质不同 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
国家三包法有规定,“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在三包商品名单中的商品在一年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期”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修复工程质量缺陷的资金。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
工期延误,即工程在施工时一项或几项工作实际完成的时间,比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晚,从而可能使合同工期的延长。 通常情况下,工期延误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在施工时,实际的施工进度比发包人批准的计划施工进度落后,但这种情况有可能改变。第二种是在完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