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合同签订的日期一般应当确定为承诺生效之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一般应当确定为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时,或者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之时。
合同的成立地点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如果合同明确成立地点的就按照合同明确的地点为准。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
订立合同的地点确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的成立地点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如果合同明确成立地点的就按照合同明确的地点为准。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订立的地点是合同生效的地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确定的有: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
合同签订地根据订立合同的方式确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以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的确定: 1、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订立地点; 3、没有主营业地的,承诺人住所地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4、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地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其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