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的婚姻不发生法律效力,对男女双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无效婚姻中的男
无效婚姻是指缺乏法律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男女结合。婚姻被宣告无效,当事人不能上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即使结婚也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婚姻效力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就
无效婚姻,其子女的抚养权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进行判决,具体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判决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的抚养权判决办法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判决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规定请求撤销婚姻时效是一年,从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中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有以下情形: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归女方抚养,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除外; 2.两到八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充分尊重其意愿。
合同本身无效,不一定还需要判决去确认。若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承认合同无效,则不需要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若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承认合同无效,另一方当事人需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属于婚姻无效的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
无效婚姻不会影响以后的婚姻,而且也不会有婚姻记录。一般的离婚,双方都会有离异的记录,但是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双方的状态都是未婚而不是离异。无效婚姻期间生下的孩子也是非婚生子女。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包括: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