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行纪合同具有下列特点: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我国《合同法》将行纪合同的标的规定为”从事贸易的活动“,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 1、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 3、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 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直接受该合同约束。
《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包括: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其他规定等。
民法典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包括以下这些: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承担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
我国的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我国的公司法公司性质主要包括: 1、公司具有独立性。即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2、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我国的公司法公司的其他性质。
第一,在促进人民幸福方面,21世纪中国第一位的国家利益,是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创造和增加财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2050年,或者更早一点的2040年时,争取向中等发达富裕国家和地区标准看齐。第二,在建设强盛国家方面,中国重要的国家利益,
我国的国家机关: 1、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2、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机关; 4、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人民法院; 5、法律监督机关